一、专转本考试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一)选拔对象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2.2009 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受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厅另文下达。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补考课程。
3. 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报名时间
3 月 25日 至 31日,逾期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