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2009年“专转本”总计划确定为12000人。被录取的学生将转入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大三年级学习。省教育厅强调,“专转本”的学生一律不能转专业和转学。
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的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推荐后,均可参加“专转本”考试。2009年“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所有学生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各院校将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200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考试时间定在2009年5月9日。考试满分为400分,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本科院校将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省教育厅将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