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厅高校学生处负责人通报了我省“专转本”在选拔对象、计划安排、接受院校、选拔考试、录取、转入与培养等方面的政策调整方案。
——选拔对象。2012年、2013年,从省内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二、三年级的在籍学生中选拔;2014年起,只从省内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三年级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计划安排。2012年、2013年,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和接收院校的办学条件,分别安排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选拔计划;2014年起,只安排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转本”选拔计划。
——接收院校。2012年,仍为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2013年起,适当安排部分应用型公办本科院校接收“专转本”学生。
——选拔考试。2012年、2013年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相同,分开出卷;2014年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和学校加试的办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报名、志愿填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及分值与以往相同。
——录取。2012年、2013年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录取资格线,接收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014年,录取分数线划定后,各录取高校可以根据考试院划定的学校分数线录取,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达到资格线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相应的专业课知识水平测试,择优录取,测试要求应在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明确。
——转入与培养。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