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转本之平行志愿解读
1、什么是 “平行院校志愿”?
普通类考生可以提前在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 3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另外,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09年的3月25日至31日。
2、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第一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第一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3、“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怎样操作?
(1)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2)投档办法: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学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第一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3)每批院校投档程序如下:
① 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② 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③ 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④ 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⑤ 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⑥ 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3、符合条件的考生怎样才能确保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所在专科院校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江苏考试院”(www.jszk.net.cn)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
5、志愿填报,能否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
我省高校录取工作已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全部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先进的网络技术使高校招生录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考生档案的投放完全由计算机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技术手段上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在长期的录取工作中省招办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省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到现场采访,随时进行监督,这些措施和办法都切实地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例如:
先填志愿后考试看分数。每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投档时,第一步: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同时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的考生排序,将所有填报东南大学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从高分往低分投档……以此类推。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录取率相对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不能录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愿院校已录满,那么该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因此,怎样选择第一志愿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十分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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